承壓設備設計制造許可技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在中國大陸使用的承壓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均需經過國家行政許可,方能進行設計、制造、安裝使用。項目負責人長期從事承壓設備的教學科研工作,持有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A1、A2、A3及分析設計SAD級壓力容器設計審批員資格證書和國家級設計、制造許可鑒定評審員資格證書;持有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GA、GB、GC、GD級壓力管道設計審批員資格證書和設計鑒定評審員資格證書,具有豐富的承壓設備設計、制造許可經驗及技術。
南京工業大學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