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民族大學海淀校區修繕改造類財政專項工程監理服務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朝陽區小關東里10號潤宇大廈(核工業北京地質研究院內)2層207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為海淀校區教學樓修繕項目(2025年)、海淀校區學生宿舍修繕項目(2025年)、海淀校區水暖管網修繕項目(2025年)、海淀校區高壓配電室設備設施改造項目、學生公寓衛生間改造工程——學生1號公寓淋浴間改造項目,以上五項修繕改造項目實施過程的全程監理,工程投資總額約 1790萬元。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監理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2)供應商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房屋建筑工程,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且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未被鎖定。(3)供應商應為中央國家機關2024年工程監理服務框架協議采購入圍供應商。
1.供應商其他資格條件: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根據財政部《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文件相關規定,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相關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2.本項目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2)《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
(3)《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
(4)《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5)《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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