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高通量非靶向篩選質譜儀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南京市中山路99號12樓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南京大學需采購高通量非靶向篩選質譜儀1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本項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貨物。
(2)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貨物。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采購中小企業貨物:
①本項目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②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進行合同分包,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4)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行價格扣除優惠政策,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必須是所投產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標人不是投標產品制造商的,投標人必須具有下列授權文件之一(本條只適用于進口產品):a.供應商必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函正本;b.制造商的國內全資子公司出具的授權函正本;c.制造商對授權的區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權函復印件及該區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權函正本;d.投標人取得的產品代理證書復印件(正本備查)。
1.“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中“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以下三種材料的任意一種:①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評審前六個月內);②評審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③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及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需要提供近三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記錄(如依法免稅或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或不良征信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轉包、分包。
3.本項目接受進口產品投標(注:本文件所稱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4.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2)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拒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5.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購人不組織。
6.響應文件份數:一式6份(1份正本、5份副本),電子版響應文件1份(電子版須為投標文件蓋公章(紅章)正本的 PDF 掃描件,掃描件內容應與紙質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議修改為公司名+項目編號)。當紙質正本文件和電子版文件不一致時,以紙質正本文件為準。電子版文件用于存檔,以U盤(請勿提交刻錄光盤)形式遞交,投標供應商需承擔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紙質文件須清楚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7.公告媒體
(1)本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公示發布,敬請各投標人關注;
(2)若有關本次采購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各投標人及時關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發布的關于本項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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