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數字校園基礎數據平臺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11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中央音樂學院數字校園基礎數據平臺,包含不限于開發、實施、測試及試運行、驗收等,具體建設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五章《采購需求》。
服務期:合同簽訂后365個日歷天內完成所有項目內容(包含不限于開發、實施、測試及試運行、驗收等)。
服務地點:中央音樂學院指定地點。
其他:投標人必須對招標服務內所有服務進行投標,不允許只投標其中的一部分,否則作為無效標處理。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本項目投標。2)本項目投標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供應商、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3)投標人須已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不允許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1)在購買招標文件填寫“購買文件登記表”時,里面標注的聯系人、電話、傳真及郵箱為項目執行期間貴單位主要執行人的相關信息,招標代理機構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發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僅以“購買文件登記表”上信息為準。請潛在投標人在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隨時保持通訊方式的暢通以及按時查看郵箱。若相關潛在投標人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導致未及時收到相關通知,后果自行承擔。
2)購買登記表中潛在投標人的帳戶信息請仔細填寫,在投標過程中開據的所有發票將以登記表中填寫的信息為準。 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潛在投標人也需要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3)驗收標準: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符合招標文件第五章采購需求的標準要求,使本項目可以正常開展。
4)代理機構匯款信息
戶名: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平安銀行北京神華支行
帳號:30206098003644
5)請投標人在匯款時務必注明所投標項目的招標編號及款項用途,否則,因款項用途不明導致投標無效等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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