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校區附小實驗室改造工程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西安市高新區灃惠南路34號摩爾中心A座24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依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北校區附小實驗室改造工程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全部內容。具體如下:拆除工程、鋼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基礎、基礎開挖、墻面粉刷、吊頂、地磚、潔具、電路改造、給排水改造、垃圾清理外運、材料搬運等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
2.1《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
2.2《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鄉村產業振興的通知》(財庫〔2021〕19 號);
2.3《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
2.4《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 號);
2.5《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 號);
2.6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 號);
2.7《陜西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融資辦法》(陜財辦采〔2018〕23 號);
2.8《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2.9《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
2.10《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發辦【2007】51 號);
2.11財政部、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印發《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2.12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2.13其他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3.1供應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3.2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 B 證),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無在建工程(提供承諾書),并提供近一年內連續三個月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材料。3.3供應商企業資質基本信息及擬派項目經理執業基本信息在“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http://js.shaanxi.gov.cn/)”或“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可查詢;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3.5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應為中型企業或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或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本項目在中國政府采購網、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采購與招標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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