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及其依托單位:
為加強省實驗室和省級重點實驗室管理,聚焦省委省政府戰略目標,促進實驗室建設和發展,根據《青海省(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和《青海省重點實驗室評估辦法》,省科技廳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青海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組織開展2022年度省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評估工作,實驗室依托單位及實驗室主任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評估準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原則
實驗室評估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的原則,專家評審、實事求是、注重實效。
二、評估范圍
(一)省級重點實驗室
77家省級重點實驗室以書面形式報送年度總結及統計表,其中高原農業及畜牧業領域重點實驗室參加分類評估(具體見附件1)。
(二)省實驗室
4家省實驗室以書面形式報送年度總結及統計表,參加會議評估。(具體見附件2)
三、評估內容和要求
省實驗室評估參照省級重點實驗室評估內容和要求開展,參加會議評估。
高原農業及畜牧業領域省級重點實驗室參加分類評估,評估工作分為現場評估和會議評估兩部分;其他領域省級重點實驗室不參加評估,僅提交2022年省級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總結(見附件3)及2022年度省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評估統計表(見附件4)。
(一)現場評估
評估時間: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6日(具體安排見附件1)
評估內容:主要考察實驗室建設、科研工作、儀器設備運行管理和對外共享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和成果轉化情況,抽查實驗記錄等。
1.實驗室科研用房情況;
2.實驗室科研儀器及設備配置、運行和開放共享情況;
3.實驗室建設、管理和發展情況;
4.實驗室科研成果、科技獎勵和科技成果水平情況;
5.實驗室人才隊伍建設和對外開放交流情況;
6.實驗室規章制度制定及單位科技保障相關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
7.實驗室建設其他情況。
重點實驗室提供各類有關項目合同書、項目批復文書、獲獎證書、研究成果、會議相關文(信)件、實驗室年度報告、規章制度等印證材料供專家查閱。專家進行現場評估打分和出具意見表。
(二)會議評估
評估時間:2023年8月17日(具體安排見附件1)
評估地點:西寧市城東區金橋路36號青海科技創新中心12樓
評估內容:在參考現場評估結果的基礎上,進行會議評估。會議評估流程如下:
1.實驗室負責人做工作匯報,匯報內容包括實驗室的總體定位與發展潛力、研究水平與貢獻、隊伍建設與人才培養、開放交流、運行管理等;
2.專家組依據評估指標打分;
3.形成實驗室會議評估意見。
4.會議評估各實驗室負責人現場匯報統一用PPT形式匯報,匯報時間15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
(三)評估要求
1.參加分類評估省級重點實驗室
(1)認真組織填寫《2022年省級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評估申請書》(附件5),一式兩份蓋章后連同電子版,并附成果印證材料(紙質版2份),提交2022年實驗室整體工作總結(紙質版及電子版)及2022年省級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評估統計表(電子版),2022年省級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6)紙質版加蓋公章后掃描成PDF版一份及excel電子版一份,于2023年8月14日前一并報青海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科技評估中心。
(2)省級重點實驗室分類評估數據以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為準。
2.其他省級重點實驗室
(1)其他省級重點實驗室僅提交2022年實驗室整體工作總結(紙質版及電子版)及2022年省級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評估統計表(電子版),2022年省級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6)紙質版加蓋公章后掃描成PDF版一份及excel電子版一份,于2023年8月25日前一并報青海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科技評估中心。
(2)數據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為準。
3.省實驗室
(1)省實驗室僅提交2022年實驗室整體工作總結(紙質版及電子版)及2022年度重點實驗室評估統計表(電子版),重點實驗室信息采集表(附件5)紙質版加蓋公章后掃描成PDF版一份及excel電子版一份,于2023年8月14日前一并報青海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科技評估中心。
(2)數據以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為準。
4.其他要求
(1)參照科技部《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國科發監〔2020〕37號),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根據科技活動特點,合理確定代表作數量,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于1/3,且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0篇。
(2)2022年度認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還需提供實驗室簡介及固定人員信息表(附件7);無故不參加評估的實驗室,視為自動放棄實驗室資格。
四、評估結果
(一)省級重點實驗室分類評估結果分為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評估確定為優秀、良好等級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在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專項(重點實驗室專項)中給予支持。
(三)省實驗室評估結果分為兩個等級:合格、不合格。
(四)評估確定為合格等級的省實驗室在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專項中給予支持。
五、幾點說明
(一)《青海省重點實驗室評估申請書》中所填科研數據,均需提供印證資料,無印證資料的不予評分。
(二)實驗室名稱、實驗室主任和研究內容等需要變更的,請一并提交變更申請。
聯系人:省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科技評估中心李冰 聯系電話0971-6103781
廳政策法規與基礎研究處
米杰 聯系電話0971-8244525
地 址:西寧市城東區金橋路36號科技創新大廈12樓1211室
附件:1.2022年省級重點實驗室評估安排計劃.xlsx
2.2022年省實驗室評估安排計劃.xls
3.實驗室總結模板.docx
4.2022年度重點實驗室評估統計表.xls
5.2022年省級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評估申請書.doc
6.2022年省級重點實驗室、省實驗室基本信息采集表.xls
7.固定人員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