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推進產業創新研究院建設的指導意見
魯教科字〔2023〕4號
各市教育(教體)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高等學校:
為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服務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全面推動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上先行先試,探索建設一批高質量、有特色的產業創新研究院,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教育發展、科技創新、人才培養一體推進,堅持原始創新、集成創新、開放創新一體設計,堅持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一體部署,以服務和融入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為中心,以構建特色鮮明、教研產協同推進的產業創新研究院為目標,以推動人才鏈、教育鏈、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為路徑,發揮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礎性、戰略性、先導性作用,開辟發展新領域新賽道、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不斷提升教育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力、貢獻力,為我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二、建設定位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統籌高校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社會服務,精準對接山東省標志性產業鏈、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重點產業發展需求,由高水平大學牽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鏈主企業、產業園區、行業協會、地方政府,匯聚各類創新要素,組建產業創新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
研究院是從事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學科建設、成果轉化和社會服務的多功能創新綜合體,是統籌教育、科技、人才協同發展的重要抓手,是人才鏈、教育鏈、產業鏈、創新鏈深度融合的重要載體,是新時期、新階段高校高水平學科建設的重要支撐,是提升有組織科研創新效能的重要依托,是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重要樞紐,是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造就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平臺,是教育服務和融入國家及區域重大戰略、塑造發展新動能的重要動力。
三、組織模式
研究院可以采取多元化的辦院模式,一般可采用實體化的運作方式或項目制、虛擬化的運作方式。
(一)實體化運作的研究院。
研究院由高等學校、地方政府和企業共同舉辦,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設立、誰撤銷”的原則,明確舉辦單位和主體責任,為研究院運行提供各項保障。條件成熟的,可按照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標準,建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究院。
研究院可采用現代化的管理制度、市場化的運行模式,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一般設立理事會、技術咨詢委員會、執行委員會、職能部門、創新平臺、人才聯合培養基地、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等,在內部組織框架、崗位設置、人員聘任、職稱評定、研究方向設置、知識產權處置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權。
理事會是研究院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制定修改章程、審定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重大事項決策。技術咨詢委員會是研究院的學術與技術咨詢機構,負責學術事務與機構發展戰略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事項。執行委員會負責研究院的日常運作。研究院根據需要設置管理、人力、研發、轉化等職能部門。
創新平臺是高校和相關合作方共同組建的科研和技術創新平臺,服務山東省標志性產業鏈、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重點產業發展需求,聚焦技術難點、卡點,開展“卡脖子”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協同攻關,推動形成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人才聯合培養基地是高校和相關合作方共同組建的人才培養高端平臺,依托未來技術學院、現代產業學院、行業特色學院、卓越工程師學院、科教融合協同育人聯合體等,通過產學研合作的方式,共同培養拔尖人才,提升人才自主培養質量。
科技成果轉化基地是高校和相關合作方共同組建的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對科技成果進行二次開發實驗或中間實驗,推動科技成果工程化、產品化、產業化,暢通從成果到樣品、產品的渠道,打通科技成果轉化的“最后一公里”,加速實現“從1到10”的裂變。
(二)虛擬化運作的研究院。
該模式可采用項目制,搭建企業參與的工作團隊,以重大需求為牽引,凝練重大科學問題、工程技術問題和產業技術問題,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攻關,以項目聚團隊、建平臺、匯資源,采用“揭榜掛帥”“賽馬”“軍令狀”等方式,整合、共享與高效利用各類創新要素,提升研究院創新效能。
四、任務分工
(一)山東省有關部門建設任務。
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科學技術廳、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建立工作聯合推進機制,在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下統籌推動研究院建設。
山東省教育廳組織省內高等院校主動參與研究院建設,精準對接標志性產業鏈需求,積極協同科研院所、鏈主企業、行業協會、產業園區、地方政府等創新主體,進一步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提升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加大工程技術輸出,服務產業發展。指導省內高等學校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完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形成課程內容與技術發展銜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人才培養與產業需求融合的人才培養機制。深入開展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積極對上爭取專項招生計劃。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化教師評價體系,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突出創新價值、工作實績和服務貢獻,全面提升高校教師隊伍專業實踐能力。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組織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高技術企業等方面力量積極參與研究院建設。對運轉良好、成果突出、成效顯著的研究院,在實施重大科研項目、創建省級創新平臺、人才團隊引進等方面,科技創新資金按規定給予支持。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動員鏈主企業、行業協會等方面力量積極參與研究院建設。支持研究院打造校企一體兼具生產、教學、研發、創新創業功能的實訓實習基地,依托研究院組織創新成果轉化對接活動。支持研究院參與創建國家級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等高能級技術創新平臺。
(二)組建單位建設任務。
地方政府將研究院建設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人才集聚平臺、人才集聚節點建設的重要內容,在規劃設計、科研創新平臺建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與社會服務、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出臺支持意見和配套政策,給予專項經費支持,協調解決高層次人才家屬隨遷安置、子女就近入學、入住人才公寓等問題。
高等院校將研究院建設納入學校建設重點任務,在人才培養、高層次人才引進、學科專業和科研創新平臺布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加大對研究院的支持力度。
鏈主企業積極參與研究院建設和發展,共同組建市場化運營主體,建立股權投資、“貸轉補”、財政金融產品和事后獎補等多元化投融資機制,為研究院發展提供資金保障。
行業協會積極參與研究院的建設和發展,梳理本行業、本領域企業對人才和技術的需求,引導研究院凝練研究方向、聚焦服務面向、提升服務質量。
產業園區積極參與研究院建設和發展,為研究院提供必要的辦公居住條件保障,加大對研究院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和提升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研究院建設任務。
研究院要以服務山東省標志性產業鏈、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重點產業發展需求為根本遵循,通過創新人才培養、科研平臺建設、科技副職交流、校地合作交流、優勢學科專業建設、科研團隊建設及項目研究等方式,加強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加快推動科技成果中試熟化與產業化;吸納、集聚、培育高水平領軍人才與創新團隊,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造就拔尖創新人才,推動產業延鏈補鏈強鏈,推動產業轉型優化升級。
五、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保障。建立省、市級之間和省直單位之間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在建設經費、人才引育、招生計劃、用地用能、基礎設施、科研裝備等方面給予支持,做好保障。
(二)加強政策引導。制定優惠措施,采取多種形式,吸引國內外高水平大學、上下游企業、科研院所、金融機構與社會資本等參與,共同建設研究院。
(三)強化績效考核。建立研究院考核機制,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和動態監測制度,納入高校年度績效考核,實行“優勝劣汰、有序進出”動態管理。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