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從湖北省政府新聞辦發布會上獲悉,湖北出臺全國首個《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科技成果分類評價標準、創新科技成果評價方式,破解評價中“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
發布會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進行解讀。據悉,這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出臺后,全國第一個正式制定出臺的貫徹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強調,堅持科技成果評價的正確導向。充分發揮評價對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導向作用,用好評價“指揮棒”,通過評價反映成果的創新水平,推動高質量成果產出和轉化,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
突出科技成果評價的可操作性。針對不同的用戶需求、市場需求和應用需求,建立覆蓋全過程、符合多類別的評價規范和標準,開展多層次差別化評價,解決成果評價“評什么”“怎么評”“誰來評”“怎么用”等問題。
糾正評價中單純重數據指標、輕質量貢獻等不良傾向,強化成果的實際價值,按照“誰委托科研任務誰評價”“誰使用科研成果誰評價”,客觀公正開展科技成果評價活動。
《實施意見》改革創新點在于,從建立科技成果分類評價標準、完善科技成果評價規程、創新科技成果評價方式、構建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評價體系、強化科技成果評價應用、優化科技成果評價生態等六個方面,完善湖北省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提出23條措施。
建立以價值為尺度的評價標準。堅持破立結合,破解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四唯”問題,將成果評價分為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軟科學研究四類實施,從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五個維度建立科技成果價值標準,不同類型的成果,賦予不同的評價權重。
建立實用有效的成果評價方法。發揮市場和投融資機構在成果評價中的作用,提出同行評議、市場化評價、第三方評價等多種評價方法,滿足不同成果評價需求。
湖北工業大學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改革賦予科研團隊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享受轉化的九成以上收益,此舉為科技成果轉化松綁,激發創新活力。湖北工業大學副校長宋小春教授在會上介紹,學校作為湖北省唯一一所科技部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高校,對科技成果轉化主要突出轉化的質量和效益,主要考慮成果轉化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同時,大力推進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建立科技成果轉化中心,聘用科技成果轉化經紀人,面向市場開展科技成果專業化評價活動。完善科技成果市場化激勵機制,通過合理確權,鼓勵“紙變錢”。
探索科技成果評價應用激勵。提升科技成果評價結果在人才項目推薦、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方面的應用,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績效在部門和個人績效考核中的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