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以及《關于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專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科火字〔2022〕100號)有關要求,市高企認定辦現開展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專家培訓工作。專家參加培訓前,應已進入“天津市科技專家庫”,入庫方式可參考“市高企認定辦關于征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專家的通知”(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304/t20230403_6158243.html)。培訓工作具體如下:
一、時間地點
計劃2023年8月中旬,時間半天,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市科技局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二、報名形式
請各位專家于2023年8月4日前,通過掃描下方二維碼進行培訓報名,市科技局將對長期未參加培訓及評審的專家進行整理,專家參加培訓后,方可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工作。
三、專家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資格,并在中國大陸境內居住和工作。
(二)技術專家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并具有《技術領域》內相關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對該技術領域的發展及市場狀況有較全面的了解。財務專家應具有相關高級技術職稱,或具有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資格且從事財稅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原則,辦事公正。
(四)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四、專家職責
(一)審查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項目)、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報告等是否符合《認定辦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
(二)按照《認定辦法》及《工作指引》的規定,評審專家對企業申報信息進行獨立評價。技術專家應主要側重對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開發活動、主營業務、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等情況進行評價打分;財務專家應參照中介機構提交的專項報告、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納稅申報表等進行評價打分。
(三)在各評審專家獨立評價的基礎上,由專家組進行綜合評價。
五、專家紀律
(一)應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的要求,獨立、客觀、公正地對企業進行評價,并簽訂承諾書。
(二)評審與其有利益關系的企業時,應主動申明并回避。
(三)不得披露、使用申請企業的技術經濟信息和商業秘密,不得復制保留或向他人擴散評審材料,不得泄露評審結果。
(四)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響,采取非正常手段為申請企業認定提供便利。
(五)認定評審期間,未經認定機構許可不得擅自與企業聯系或進入企業調查。
(六)不得收受申請企業給予的好處和利益。
一經發現違反上述規定,將取消其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資格。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