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企業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R&D)數據統計工作,進一步規范我省企業研發費用歸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全面客觀反映全省R&D經費投入水平,各規上企業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持續加強企業研發費用歸集和財務輔助賬建賬能力,積極參加科技管理部門舉辦的相關業務培訓。
二、按照科技管理部門年度統計工作部署,各規上企業要如實填報R&D數據,企業是否填報R&D數據將作為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補助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企業應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要求歸集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認真填報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對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四、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要嚴格執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規定,對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相關條件的,均作為不征稅收入,不得進行加計扣除。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補助資金的,將責令追回補助資金,并對相關方按《青海省省級科技計劃科研誠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人:高亞鋒 彭文博 0971-8244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