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動市場營銷中心,對客戶資質資料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
2、對首次合作客戶、一年及以上未合作又恢復合作客戶,市場營銷中心提交的需要調研客戶進行實地調研,及時反饋、并出具報告。
3、按照公司安排和領導要求,協助做好合同評審工作。
4、負責臨時合同備案審核工作,對于臨時合同存在的缺陷及重大風險告知市場營銷中心進行完善和整改。
5、負責合同評審流程中合同管理部、主管合同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簽字工作。
6、對合同評審通過的待蓋章合同文本核對,無誤后加蓋合同專用章;我公司先蓋章合同,待客戶蓋章取回后,進行復審,客戶出現刪改、變更或換頁等情形,及時報告。
7、對公司先加蓋合同章的合同,聯合市場營銷中心共同督辦業務員在《銷售合同管理制度》規定的期限內收回對方蓋章的有效合同。
8、對在施客戶進行風險動態監管,對財務部、市場營銷中心提出的風險戶進行實地調研,積極防范合同履行中的風險。